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闪点低于28度的甲类油品及闪点供于60度的乙类油品储罐,甲乙丙类液体和易燃气体储存装置的防护冷却。储罐消防冷却喷淋装置- 三、设计参考标准GB50084-2001 自、储罐区消防冷却喷淋装置工作原理与具体设计1 1、储罐区消防冷却喷淋装置工作原理当储罐区某个储罐发生初期火灾时,监测该储罐的火灾检测探头即产生动作,发出
⊙^⊙ 并结合目前石油、石化行业水喷雾灭火系统及喷淋冷却系统的应用现状,对原规范中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防护冷却的供给强度等参数进行了修订,增补并细化了液低压和压力储罐区的设计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常压、低压和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
常压储罐应设置泡沫消防设施,5000m 及以上容积的油罐应设置冷却喷淋水设施。第4页共5页3 3 3 4.5.3 审查储罐安全监控设施。5000m 及以上容积的外浮顶结构的石脑油、汽油5 连锁控制装备的设置要求5.1 储罐的温度、液位和压力等参数,可根据储罐的实际情况设置连锁自动控制装备,包括物料的自动切断或转移以及喷淋降温等装备。5.2 紧急切换装置必须同时考虑对上游装
9.5.1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考虑,其消防水量应按储罐区一次消防用水量确定。液化天然气储罐消防用水量应按其储罐固定喷淋装置和水枪用水量之和计8.4.4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