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事业单位中可以执行职称工资、评聘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超过管理岗位的三分之一。在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因登记为参公身份,中断了技术职称评聘的事业人执法类参公人员已经或者可能改革的方向就是行政管理类的公务员。而事业身份的人员,还不太明确,有可能会随着行政执法类参公人员改革而变成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也
3、行政执法单位可能使用参公编由于行政编制较为紧张,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数量较多,现在也有不少行政执法单位使用的是参公事业编制,现在正在推进综合执法体制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将不再参公。执法类事业单位全面整合整合组建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五个领域执法队伍。对分散设置在多个部门的
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人员应全部转为参公单位,全国统一[赞][赞][赞]混岗混编对事业人员伤害最大,且侮辱性极强。机智]事业编制人员干活最多,但待工资遇最低!我们根据辽宁省今年7月份完成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即使是目前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也取消了参公属性。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事业人员,暂时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
本轮机构改革,执法类机构是唯一被保留参公性质的事业单位,在中央出台具体规范文件之间,执法类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都将保持现状,随职能划转整合,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交通、综上所述,大规模转编归到行政单位不太可能,将执法类事业单位变成“参公”一样,特殊管理形成统一规范,但依旧拿事业编是最可能实现的办法。
⊙▽⊙ 大家不要忘记,整个改革的进程有一个非常大的前提就是行政编制只减不增,在原有的编制范围内进行改革。唯一可能性较大的就是在现有事业编制数框架范围内,原有参公事业执法人员不变,原1、党委群团参公单位;2、行政执法类参公单位;3、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这三类参公单位,分别有不同的改革趋势。1、党委群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