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改革后,这些单位和人员不再参公!【事业单位# 导语】今年以来,事业单位改革在各地循序渐进的推行着,有关事业编人员能否转公务员编的讨论从未停止过。这意味着,没有财政拨款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无论其职能是否有公共管理职责,都无法再审批为参公管理单位,从源头上规范了参公管理单位的审批要求。对授权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界定最新发布的《参照<
现在,由政府授权,或者主管部门授权,承担行政职能或者公共管理职能即可参公的形式大变样了,不存在了。这样一来,绝大部分参公事业单位,就不可能再保留参公性质了。党政机构改最新机构改革原则政事分开,要消除灰色中间的“事业局”,不允许保留参公单位,不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参公单位一律撤销、合并、划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且在机构改革
2、参公变成公益一类,实际上单位性质没变,仍然是事业单位,需要关注的重点是人员的管理方式,是继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还是以事业单位方式管理;3、目前很多地方还至于,参公事业单位是不在此次改革单位内,因为参公事业单位参公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国务院及党中央的决定等才能参公,必须是依法成立,之所以有参公单位
比如说,事业编是可以一直在职考公的,但是参公编就和公务员一样不能再在职考公了,除了遴选。再比如说从以上三类参公单位改革实际来看,参公单位今后只能是使用行政编制,也就是只有党委群团才能参公。今后,行政类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除行政执法单位外,不再承担
江西省确实还在审批事业单位参公。只是数量较少。楼主说的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这意味着,没有财政拨款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无论其职能是否有公共管理职责,都无法再审批为参公管理单位,从源头上规范了参公管理单位的审批要求。第二,对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