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一条麻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全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城乡规划督察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条例将城乡统筹及乡村规划纳入调整范围,条例名称由一审时的《湖北省实施办法(草案)》变成了《湖北省城乡规划法》。法制委员会建议乡镇政府确定有关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的机构或人员
第三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保、人防等有关部门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安排交通设施、人防设施、公用设施及各类管网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全文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