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群团参公单位;2、行政执法类参公单位;3、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这三类参公单位,分别有不同的改革趋势。党委群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新一轮党政机构2018年3月4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参公单位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党委群团参公单位、行政执法类参公单位
因此,单独设置为群团机关,使用行政编制,或者使用事业编制但参公管理的,应该可以保留现状。未能单独设置,或者事业机构性质的,将其职能划转由相应的党政机关承担,成为内设机构1、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参公,是指党校和档案局之类的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参公管理。党校的改革方向,目前是维持现状,没
≥▂≤ 根据辽宁省县区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行政执法综合中心依然是事业单位,取消了参公属性,已经参公的人员参公身份和待遇保留。但由于单位已经不参公,个人身份参否长久保留,情况并不乐观。在类别上,参公事业单位有三种,分别是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方向1、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根据
2015年,中央决定在上海试点群团组织改革,并批复同意《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改革大的基本方向就是瘦身、强职能,上海的试点中群团机关都实行扁平化,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随着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属性,群团组织要保留参公管理,必须要将其目前使用的事业编制,置换为行政编制。群团组织机构改革,目前正在进行的是工青妇改革,文联参照工青妇,也有试点
群团组织除了工青妇使用行政编制外,其它都是参公,在待遇上和公务员无异,彼此之间交流任职没有什么障碍。本轮机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有一项就是取消行群团组织和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的参公暂时没动,行政部门下属的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都被改了(除了行政执法类参公),这类单位改革的大致方向是,单位从参公变成公益